关于转发“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要成果专报》 征稿启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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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5/7/3 15:02:00
各院系、各部门:
为了宣传展示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应用,发挥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在党和政府决策中的思想库作用,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要成果专报办公室现向省内各单位及广大专家征集《重要成果专报》稿件。请我校相关单位及老师积极投稿。为了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征稿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稿对象
主要为国家社科基金、四川省社科基金各类项目的承担者,也欢迎其他社科研究工作者积极投稿。
二、征稿要求
1.选题要具有针对性、现实性、战略性,真正反映关系国计民生的战略问题,反映事关我国,尤其是我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大问题。
2.内容要围绕一个主题,集中反映成果的主要核心观点;所提出对策建议要注重科学性、建设性、启发性。
3.观点明确、逻辑缜密、结构合理、文风朴实,语言精练(字数2000字以内)。
4.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三、表扬奖励
1.被《重要成果专报》采用刊登的成果,将给予作者稿费。被省委常委、省人大和省政协主要领导、省政府副省长以上领导作了批示的成果,将给予奖励;该项成果在申报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时,可免于初评,直接进入学科组评审。
2.省社科规划项目研究成果被《重要成果专报》采用,并被副省级以上领导作了批示1次及以上的,可以申请免于鉴定结项;其中,省重大项目研究成果被《重要成果专报》采用,并被副省级以上领导作了批示2次及以上的,方可申请免于鉴定结项。
3.被采用刊登的《重要成果专报》第一作者,次年申报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时,可免于初评,直接进入会议评审;各科研单位报送专报成果的刊登率,将纳入《四川省社会科学研究报告》统计指标,并作为先进科研管理部门考核指标。
四、稿件受理
1.全天候受理投稿,若有采用意向20天内通知作者。
2.投稿时请注明是否属于国家社科基金或省社科规划项目研究成果,并附上主要作者的单位名称、职称职务、固定电话和手机号码。
3.请将《成果要报》稿件的电子文本发送至SKLZB@sina.com邮箱(如研究内容涉密,请将文稿刻录光盘后送交),并同时报学院科研处备案。
4.样稿请见四川省社科联网站《重要成果专报》栏目。
如有相关问题需要咨询,可直接联系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要成果专报办公室,也可直接联系科研处。
省重要成果专报办公室联系人:谢莲碧 杨慧
联系电话:028-82973583
学院科研处联系人:冯志飞 姜薇
联系电话:85430552
科 技 处
201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