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2019 年全国艺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开展课题研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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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9/6/27 9:58:00
各系(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全国艺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 委)、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艺术专业学位工作委员会(以下 简称学会分会)2019 年工作计划,决定组织开展课题研究。现将课题指南及申报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研究课题指南
教指委和学会分会依据当前国家对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战 略的规划,经会议研究,制定《2019 年研究课题指南》(以下简称 指南,见附件 1)。本年度课题主要围绕艺术专业博士学位教育体 系论证与建设、艺术专业学位各领域教育方向研究生培养要求等开展。教指委将根据课题性质、内容和工作量等情况给予适当资助。
二、关于申报要求和评审程序
1.申请条件
课题申请者应在艺术专业学位与研究生教育领域有较丰富的 实践经验和较雄厚的理论研究实力,并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创造研究条件的能力,所在单位应是教指委、学会分会会员单位。课题研究队伍应为艺术专业学位研究生一线导师、教育管理者、专家 学者及研究生的有机结合。
注:2017 年课题尚未结题的立项负责人,暂不申报本次课题。
2.申请办法
申请者可结合课题指南,选择相关问题,自拟题目进行研究。 所有申请课题应归入指南相应编号类别。申请者填报课题申请书(见附件 2),阐明承担的研究内容、方案、队伍组织和预期的成果,于 2019 年 7 月5日前发送至科研处邮箱:cykyxmk@163.com。
3. 立项评审
组织专家对课题申请书进行评审,选出各类课题承担负
责人。教指委、学会分会与各课题承担人签订立项合同。
4.研究时间
研究时间为 1.5 年,2019 年 10 月至 2021 年 3 月。
5.课题管理
参照《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详见 学会网站://www.csadge.edu.cn/info/xhwj/2760)对本次 研究课题进行管理。教指委和学会分会将进行课题检查、结题验收和学术交流,课题组须提交相应报告及课题研究成果。
6.经费
根据委员、专家评审意见入选课题给予经费支持, 申请人所在单位可根据情况给予配套资金支持。
附件 1:《2019 年研究课题指南》
2019Y1 艺术专业博士学位教育体系论证与建设研究(包括招生选 拔机制、课程体系建设、毕业考核办法、授权点审核条件等内容)
2019Y2 艺术专业学位各专业领域教育方向研究生学位要求、课程建设研究
2019Y3 艺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其他问题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