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成都市市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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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7/3/9 10:34:00
各院系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市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申报、评审、管理、分配和使用,现将《2017年成都市市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发布如下。
一、申报流程
1.项目申报单位须登录“成都市市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管理系统”(网址://125.70.9.142:9797),注册后填写提交电子版项目申请书,并制作纸质版申报材料报归口管理单位进行初审。申报材料包含项目申请书正文和相关附件,须装订成册,一式6份(2份原件,4份复印件);
2.归口管理单位对初审通过的拟上报项目名单进行为期5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归口管理单位签署意见,按渠道分别行文报市委宣传部和市文广新局审核;
3.通过审核的,由市委宣传部和市文广新局统一汇总将书面申请资料报送市文产办。
4.已获市委、市政府审批同意扶持的重大项目,项目实施单位也需登录“成都市市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管理系统”(网址同上),填写并提交相关项目资料详细信息和审批文件,纳入项目库管理。
二、申报材料
每个项目申报材料包括:
(一)成都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策划书;
(三)项目合作协议复印件;
(四)贷款合同及利息支付凭证(申请贷款贴息项目提供);
(五)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复印件;
(六)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七)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八)本年度上个月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九)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地产产权证复印件;
(十)项目审批文件(已获市委、市政府审批同意扶持的重大项目提供);
(十一)其他相关材料。
三、申报时限
提交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2017年3月14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附件1. 2017年成都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2. 成都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doc
科研处
2017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