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17—2018年四川高等职业教育研究中心 科学研究课题指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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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7/1/6 10:27:00
各院系及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围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四川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结合国务院、教育部关于职业教育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回应国家、四川需要和群众关切的高等职业教育重点领域与关键问题,体现教育科学研究的战略性、前瞻性、方向性,充分发挥高等职业教育研究咨询育人、创新理论、服务社会的作用,根据《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和《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高等职业教育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启动2017-2018年度科研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四川高等职业教育研究中心根据本年度科研项目指南将设立重点研究课题、专项研究课题、一般研究课题三个类别。中心通过组织学术委员会委员网评和学术委员会大组评审两个环节,按照科研项目立项评审标准,经公正、公平、公开的投票程序表决确定立项项目。
二、本年度课题指南主要体现其战略性、宏观性、导向性和指导性,项目申报者可进行深层次挖掘和延伸,自行设计项目题目;也可根据自己的研究兴趣和研究基础另择研究内容申报高职教育研究课题。为更好地整合优质科研资源,聚汇全川之力提高中心科研成果质量以利省(部)级以上高端科研项目攻关,中心鼓励支持有正高职称、高职科研水平较高且具有组织协调能力的项目负责人牵头组建跨区跨校的联合科研团队申报课题。
三、本年度立项的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一年。为确保研究质量,提高效率,项目负责人每年只能主持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本中心其他项目;项目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2个以上(含2个)项目的申报。此前已获本中心立项,但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一律不得在本年度再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同一课题此前已在其他厅级及以上机构获准立项的,也不得再申报本中心课题。
四、为避免立项课题积压,推进全省高职院校项目研究工作平衡发展,此前已获本中心申报立项负责人,须在《任务书》规定的结题时间如约结题。到本年度申报截止之时,凡立有2010-2015年度中心科研课题而又无故尚未结题者,中心将不再对该院校2017年度申报的课题进行立项评审。
五、项目申报报送材料包括:
1.审查合格的《科研项目申报书》纸质原件4份(统一要求用A4纸印制,左侧装订),电子文档发送至cykyxmk@163.com .
六、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3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黄慧琳 刘茜
联系电话:85430294
科研处
二〇一七年一月六日
附:
1.《四川高等职业教育研究中心2017-2018年度科研课题指南》
2.《四川高等职业教育研究中心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