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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研究

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院级学术科研项目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 2016/10/28 11:37:00   


各系(院)、各相关部门: 为推动学院内涵建设与发展,提高学院整体科研水平,调动全院教职员工的科研积极性,活跃学院学术科研氛围,根据《四川音乐学院关于科研项目申报评审及管理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16年度院级学术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党的十八大确立的理论观点、方针政策、工作部署,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紧密联系我国改革开放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特别是文化艺术建设实际,紧扣国家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我省文化强省、成都市文化强市战略,以服务学院大力加强内涵建设的发展规划,深入研究艺术院校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努力推动传统学科、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健康发展。要特别注重协同创新,提倡专业与专业之间、系与系之间、学科之间的协同创新,鼓励开展与其他高校、与社会各研究机构间、与校外文化产业间、与区域和国际间的合作。以满足社会需求的问题为导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相结合,坚持科研与教学相结合。 申请者可根据自身的研究专长,结合我院实际及学科发展的需要,项目选题必须有利于推动我校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迈向更高层次,加强我校的学科建设,有利于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并具有创新性和开拓性。选题应在研究上具有一定的延展性,为申报省厅级、省部级和国家级项目奠定研究基础。 二.申报相关事宜及具体要求 (一)申报对象及项目类型 1.申报对象:项目申报面向全院在编教职工(含人事代理)。 2.项目名称: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结合我省发展战略和我院实际情况,紧扣《2016年度四川音乐学院学术科研项目申报指南》,申请者可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自拟题目,项目名称切忌繁复冗长,要求言简意赅。 3.项目类别:申报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研究项目:应与学科建设相结合,为申报省部级科研项目奠定基础,申报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含在职研究生)及以上学位,且近3年来在省级期刊发表过1篇以上相关学术论文,资助经费:1万元。一般研究项目:围绕学科建设方向开展科学研究,且公开发表过1篇以上相关学术论文,为申报省厅级以上科研项目奠定基础,激发全院教师的科研积极性,资助经费0.8万元。 4.研究类型:基础研究力求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5.研究周期:重点研究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3年,一般研究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2年。 6.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者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16年四川音乐学院院级学术科研项目申报作如下限定:(1)有项目逾期未结题者不得参加本次申报;有院级项目未结题者不得参加本次申报;承担两项以上(包括两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参加本次申报;申请院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期只能申报1个项目(包括院级艺术创作项目),作为主研人员参加其他院级科研项目申报不超过2项;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加2个校级科研项目申报;课题组成员人数不超过5名。(2)已获立项的厅级以上项目组成员不得以类似选题重复申报院级科研项目。研究内容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关联的申请项目,需在《申报书》 (第九项) 中详细说明所填写的项目与已承担的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报;不得以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项目结项。(3)申报项目需认真填写《四川音乐学院院级学术科研项目申报书》,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一经发现,取消三年的申报资格。(4)申请编撰一般性的教材、教辅资料、读物等的项目,原则上不予立项。 7.结项要求:(1)须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与研究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 4500字以上)并经专家组鉴定通过;(2)正式发表的研究报告1篇(5000字以上),并经专家组鉴定通过;(3) 出版学术专著1部,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5万字;(4)鉴定为省级以上科研成果1项。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1.请各项目申报人精选项目题目,下载《四川音乐学院院级学术科研项目申报书》(附件2),《申报活页》(附件3),按照要求认真填写。 2.申报书由项目负责人所在部门审核合格,签署意见后汇总并填报《2016年度四川音乐学院院级学术科研项目申报一览表》(附件4)由科研秘书统一报送科研处项目科,不受理个人直接报送的申报书。 3.申报材料要求:《申报书》纸质档(1份A4打印左侧装订);《申报活页》纸质档(5份A4打印左侧装订);《四川音乐学院2016年度院级科研项目申报一览表》纸质档一份报送科研处项目科参加项目评审。通过评审的项目,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后,报送《申报书》纸质档一式三份(3份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申报书》电子版本上传“科研管理系统”。 4.立项项目研究周期为两年,项目研究将开展中期检查,如不能按时完成结题需要延期的,须向科研处递交书面延期申请。 5.项目结题需填写《四川音乐学院学术科研项目结题验收表》(附件5)和《四川音乐学院学术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表》(附件6) (三)申报时间及联系人 课题申请截止时间:11月 18 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黄慧琳 刘茜 电话:85430294 附件1.《2016年度四川音乐学院学术科研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四川音乐学院院级学术科研项目申报书》 附件3. 四川音乐学院学术项目《课题论证》活页 附件4.《2016年度四川音乐学院院级学术科研项目申报一览表》 附件 5.《四川音乐学院学术科研项目结题验收表》 附件6.《四川音乐学院学术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表》 科研处 2016年10月27日

附件: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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