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 2016年度国家出版基金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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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5/5/20 17:00:00
各院、系及相关部门:
根据《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管理办法》,现发布2016年度国家出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如下。
一、指导思想
实施国家出版基金资助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的根本任务,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着力打造对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具有重要意义的优秀出版项目。
二、资助重点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宣传和普及
1.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阐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思想,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点出版项目。
2.深化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反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最新研究成果的优秀出版项目。
3.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宣传教育,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的优秀出版项目。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研究、宣传和普及
1.深入解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和意义,从公民层面、社会层面、国家层面深入阐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优秀出版项目。
2.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普及,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系统化、具体化的优秀出版项目。
3.深入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的优秀出版项目。
(三)经济社会发展
1.对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积极作用的优秀出版项目。
2.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积极作用的优秀出版项目。
3.对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新兴产业和新兴业态健康发展,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具有积极作用的优秀出版项目。
4.对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深化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谐进步具有积极作用的优秀出版项目。
5.对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全面促进资源节约、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等具有积极作用的优秀出版项目。
(四)文化建设和中华文化传承
1.深入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精华和道德精髓,在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方面具有重要意义的出版项目。
2.深入挖掘、整理、保护民族文化遗产,具有重要思想价值、学术价值、艺术价值和重大文化积累价值的出版项目。
3.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反映当代中国文化创新成果,思想性、艺术性突出的文艺原创精品出版项目。
4.对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和廉政文化建设,引导全社会尊法学法用法守法具有重要价值的出版项目。
5.内容健康,形式新颖,思想性与艺术性、教育性与趣味性相统一,适合青少年阅读的优秀出版项目。
(五)哲学社会科学
1.反映哲学社会科学重大基础研究成果,具有理论原创性和方法独特性,对加强学科建设和创新我国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话语体系具有重要意义的出版项目。
2.反映当代中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实践创新成果,推进哲学社会科学应用研究的优秀出版项目。
3.反映全球治理与发展战略研究方面具有重大前瞻性、前沿性的最新成果,对我国相关政策制定、国际战略调整等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出版项目。
(六)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
1.反映自然科学各领域具有国际领先水平或国内一流水平的研究成果,在基础研究方面具有重大价值的出版项目。
2.反映工程技术各领域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成果,对提高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具有重要价值的出版项目。
3.反映新兴学科和新能源、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等领域重大创新成果,对抢占科技发展战略制高点具有重要意义的出版项目。
4.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兼具知识性、可读性的优秀科普读物。
(七)对外交流
1.展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以及中国人民精神面貌发生的深刻变化,对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阐释好中国特色具有积极作用的优秀对外翻译出版项目。
2.对传播当代中国文化创新成果,展示中华文化独特魅力,构建对外话语体系、提高国际话语权,增强对外话语创造力、感召力、公信力具有积极作用的优秀对外翻译出版项目。
3.展示世界前沿科研成果,对我国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对外交流、推动科学发展具有重要借鉴意义的翻译出版项目。
4.对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全面发展同周边国家关系具有重要意义的优秀出版项目。
(八)专项主题
配合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及重大活动,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的主题出版项目(有关申报要求和程序另行通知)。
三、申报要求
国家出版基金资助出版物以图书为主,同时资助少量少儿、科普、民族音乐和重大抢救性文化传承方面的音像制品、数字出版物。着力解决有“高原”缺“高峰”的问题,资助重点主要为原创性、学术性较强并具有重要社会价值、文化价值和科学价值的项目,文献资料集成、个人文集类项目从严把握。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申报单位须为国务院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正式批准的出版机构,具有良好的出版业绩和社会信誉,具备完成国家出版基金项目的条件和能力。
(二)列入国家重点出版物出版规划和新闻出版改革发展项目库的出版项目可优先申报。
(三)申报项目须有自主知识产权或版权,确保无版权争议和其他纠纷。
(四)申报项目为学术著作的,须遵守学术著作出版规范要求。
(五)申报项目须提供出版单位与作者签订的出版合同或由主要作者亲笔签名的承诺书。
(六)申报项目成稿率要求:
1.图书项目须提供不少于60%的书稿。
2.音像制品、数字出版项目须提供完整的作品策划方案和能够据以判断项目总体质量的演示盘。
(七)申报项目数量要求:
1.符合申报条件的出版单位每家最多可申报3项。申报3项的,至少1项申请资助金额在50万元以下。
2.在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综合绩效考评中获得2016年度申报名额奖励的出版单位,可增加申报1个申请资助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项目。
(八)以下几种情况的项目申报不予受理:
1.正在接受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及有关部门处分的出版单位所申报的项目。
2.在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综合绩效考评中被取消2016年度申报资格的出版单位所申报的项目。
3.在出版环节已获得中央财政性资金(基金)资助的项目。
4.2015年7月31日前已出版的项目。
(九)申报者应严格按照申请书中资助经费预算表设定的条目、内容和计量单位编制预算,确保数据准确、依据充分、说明清楚。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者通过登录国家出版基金规划管理办公室网站(www.npf.org.cn)“信息管理系统”进行项目网上申报,具体操作办法详见《国家出版基金信息系统使用手册》。
(二)申报者将已通过信息管理系统成功提交的《国家出版基金项目申请书(2016年度)》打印4份,连同出版单位与作者签订的出版合同或由主要作者亲笔签名的承诺书(复印件)、申报材料光盘一式2份(含申请书word文档、项目详细目录、PDF格式书稿电子版等。申报多个项目的,每个项目应单独刻盘),报科研处项目科审核。
(三)申报者须在2015年7月10日之前将材料报送科研处项目科,申报书电子版发至邮箱cykyxmk@163.com。凡逾期报送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黄慧琳 刘茜 联系电话85430294
附件一:国家出版基金项目申请书
科研处
201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