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2008/10/21 14:57:56 作者:
各系(院)、各相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关于2008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申报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08]274号)的有关精神及教育厅的相关通知, 2008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注意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1、请符合申报条件的教、研人员根据教育部通知的有关要求,认真研究《高等学校“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实施方案》、《“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关于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年龄的说明》(见附件,或查阅教育部科技司网站)等有关文件精神和具体规定,认真做好申报工作。
2、由于时间紧迫,请各申报者务必于10月24日前将申报书文本1式2份及电子版报送到学院科研处,逾期恕不受理。
附件1:《高等学校“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实施方案》
附件2:《“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
附件3:《关于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年龄的说明》
附件4:《2007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
2008年10月17日